11月25日,61岁的广西人蓝先生成为我县第一例遗体捐献者。老人生前对待生命的大爱与超脱,家属的尊重与善念,捐赠机构的细致与人文,共同完成了一个圆满感人的捐赠故事。
事件回顾
11月17日晚上21:40,蓝先生被我院急诊科医生紧急送往内一科进行抢救,在没有家属和未交押金的情况下,按照医院领导及科室负责人指示,立即开通绿色通道,全力抢救患者,但治疗期间蓝先生生命体征一直不平稳,只能靠输血维持生命,最终患者因呼吸循环衰竭而离开人世。
在这期间,我院积极联系蓝先生家属却无果,后通过公安机关,终于找到了蓝先生的家人,家属对我院治疗及抢救过程表示非常满意。
按照蓝先生生前的遗愿,经过市县两级红十字会的联系,蓝先生的家属与河北医科大学签定遗体捐赠协议,把遗体捐献给河北的医学研究事业。
遗体捐献是对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贡献的凡人壮举。我院对蓝先生的高尚品质和伟大善举表示崇高的敬意,同时永远缅怀纪念为人类医学事业无私奉献的捐献者中的一员——蓝先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