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您好!
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联防联控机制综发[2020]269号)文件要求,及省、市、县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,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医院门诊、住院等重点区域防控措施告知如下:
1.请携带身份证,按照医院指定出入口按时出入,进入医院时、在院期间请自觉全程正确佩戴口罩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、做好“河北健康码”、“疫情防控行程卡”扫码登记,针对健康码异常者需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入院区。
2.体温≥37.3℃或有可疑流行病学史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接受筛查。
3.所有门诊就诊实行“一医一患一诊室”。提倡轻症患者个人自行就诊,重症、儿童患者仅限一名家属陪同进入诊室。
4.在挂号、候诊、缴费、检查、取药、办理出入院手续等候时,请自觉排队,注意保持1米以上间距。医院在门诊大厅、各病区走廊均设置自助挂号缴费机,可以自助挂号缴费,减少排队,节省时间。自助挂号缴费机支持微信、支付宝支付功能,不支持现金支付。
5.全面禁止住院探视,谢绝亲朋好友来院探望。禁止外卖、快递人员进入医院楼内。
6.各院病区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,按照“严格准入、有效登记、必要培训、凭证陪护”原则,执行“一患一陪护”制度,陪护人员尽量固定,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,请自费进行核酸检测方可更换,家属凭“陪护证”进入住院病区。
7.住院过程中,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做好个人防护,佩戴好口罩,勤洗手、勤通风,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。住院患者与陪护者尽量不出病房,严禁串病房、溜走廊、聚集聊天,防止交叉感染。
8.对患者及陪护人员每日进行体温监测2次,如果陪护人员出现体温≥37.3℃由科室预检分诊人员立即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。
为确保就诊期间您及家人的安全,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防止人员聚集,避免交叉感染,给您造成的不便,我们表示歉意,同时也希望大家予以理解!自觉配合并遵守有关规定,共同防控、战胜疫情。
香河县人民医院
2021年1月1日